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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0510-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防疫規範

一、目前大型集會延續秋冬防疫專案規定,辦理活動前,請事先參考建議指標,評估活動風險及辦理之必要性。
二、現行疫情為出現境外移入導致之零星社區感染病例,故依「『COVID-19(武漢肺炎)』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」規定,建議取消或延後非必要、非特定對象、活動形式有密切接觸之集會活動,爰請各校檢視原定「欲對外開放」之大型活動,儘量以限縮參與人員、縮小活動規模,以利總量管制,並請善用數位科技以線上模式或以書面傳達方式辦理,以減少群聚降低風險。
三、大型活動如經風險評估後仍決定辦理,相關報備規定如下:
(一)參與人數未超過1,000人、超過1,000人但僅為校內人員、經分流同一時空不超過1,000人,上述三種情形免予報備。
(二)開放校外人士參與,經分流後仍有超過1,000人之大型集會活動,且活動舉辦時間為110年5月24日前者,請儘速依「『COVID-19(武漢肺炎)』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」進行風險評估,擬定防疫應變計畫(格式不限),並備妥本府消防局大型群聚活動相關附件(詳附件1-3),將前揭2份資料報局,以利後續轉送消防局、衛生局進行審查。
四、重申防疫重點措施:
(一)室內、外活動全程配戴口罩,除補充水分外,禁止飲食。
(二)對外活動務必落實實聯制。
(三)入口處進行量體溫及加強手部消毒(鼓勵參與者攜帶乾洗手)。
(四)增加廁所消毒頻率及手部接觸處消毒。
(五)室內活動保持環境通風,並固定座位。
五、校園場地租借民眾辦理大型活動(1,000人以上),請各校務必依「『COVID-19(武漢肺炎)』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」評估風險,再行決定准駁,另主辦單位亦須依「新北市政府執行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作業要點」送件審查。
六、相關防疫措施,視疫情狀況進行滾動式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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