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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防疫期間使用後之口罩清除處理

一、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4月1日新北環維字第1090568557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一般民眾使用後之口罩視為一般廢棄物,應丟入垃圾桶妥善收集處理。
三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製作宣導圖卡(附件1)並授權宣導使用,可逕至網址(https://reurl.cc/E72N2g)下載並使用於官網、社群網站、佈告欄或其他適當地點宣導。
四、本校依來文將使用後之口罩視為一般廢棄物,敬邀社區民眾一同遵守,請勿隨地丟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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